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事项办理要求的工作提示
根据《建筑施工企业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(建质规〔2025〕3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接口校验新规则,自2026年3月26日起,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(以下简称“三类人员”)安全任职资格审批事项办理要求进行调整,相关要求提示如下:1.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A证)职务包括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(执行
